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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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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淘汰原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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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议淘汰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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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议淘汰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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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代替的技术装备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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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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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煤矿领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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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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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带机皮带钉扣人力夯砸工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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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多,操作不安全,连接可靠性低,容易造成事故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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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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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年后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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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用皮带机皮带钉扣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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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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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丝绳牵引耙装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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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隐患较大,转载能力不足,且违反《煤矿安全规程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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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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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瓦斯、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粉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巷、半煤巷和石门揭煤工作面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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钻装锚一体机及履带挖掘装载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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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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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矿井下用煤电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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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缆及其连接插销易产生电源短路、电缆绝缘破损等电气失爆现象而引起电火花,易造成瓦斯爆炸等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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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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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禁止使用(煤芯取样不受此限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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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动风钻及液压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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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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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用PLC控制的串电阻调速提升机电控装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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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启动、换挡时会产生较大的冲击电流,自动化程度较低,电阻系统在运行中易发热,造成安全隐患,在减速与低速爬行过程中主要依靠工作闸来控制,对闸瓦的磨损比较严重,需要经常更换,可靠性和安全性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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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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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新建矿井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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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频调速提升电控装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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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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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虎口式主井箕斗装载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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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法实现定重装载,不符合《煤矿安全规程》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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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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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年后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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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煤机式主井箕斗定重装载自动化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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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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井下活塞式移动空压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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噪声大,稳定性差,发热量高,安全性能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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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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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年后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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井下螺杆式移动空压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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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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井下照明白炽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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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耗高,属于落后设备,不能做到本质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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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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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年后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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井下照明LED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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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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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轨斜井人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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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率较高,车体重,万一发生跑车时制动的可靠性较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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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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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轨叉爪式人车3年后禁止使用,普通轨抱轨式人车5年后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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架空乘人装置或单轨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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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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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用交流电源控制的保护电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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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统出现短路时,容易造成操作电压降低,断路器不能分闸;高压板控制电源检修时,容易发生低压220V反馈6000V电源,造成事故;存在三相不平衡问题,容易产生杂波及电磁干扰,相对稳定性及可靠性差;停电时,高压板各项保护及断路器不能正常工作,保护器不能记录分析数据和系统进行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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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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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年内逐步淘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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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用直流电源控制的保护电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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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危险化学品领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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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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间歇焦炭二硫化碳工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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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工艺及设备在上世纪80年代国外已经淘汰,无组织排放点多,设备寿命短、安全性差,易发生泄漏、中毒、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,现场用人多,职业危害严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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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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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二硫化碳生产项目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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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然气法二硫化碳工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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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职业病危害领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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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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鞋和箱包制造领域有害物质超标的胶粘工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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胶粘剂中苯、正己烷、1,2一二氯乙烷等有害物质超标,容易造成职业危害,不符合《鞋和箱包用胶粘剂》(GB19340)标准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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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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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年后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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鞋和箱包制造领域低毒或无毒物质超标的胶粘工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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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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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属打磨工艺的砖槽式通风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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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在死角,容易造成粉尘沉降,导致静电累积,安全隐患大,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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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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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年后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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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质(核查)金属通风管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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