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过对该工程的现场检查、评价,综合各单项评价结果和装置运行情况,结合该工程冶炼项目生产现状,评价组认为:
1.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标准、规范的要求;
2.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按设计要求进行建设,安全设施设计基本采纳;
3.建设项目的采用成熟、可靠、较为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,采用的工艺技术、设备设施不属于淘汰、落后的工艺和设备,满足产业政策要求。
综上所述,弋阳宏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循环利用项目(一期)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主要安全生产相关证照齐全,项目的生产工艺较为安全、可靠。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技术标准、规范要求,建设项目按照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6号令(77号令修改)的要求,严格执行了“安全设施”三同时规定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,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,安全管理基本有章可循。弋阳宏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循环利用项目(一期)安全设施从法律法规符合性、安全设施有效性、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看,安全状况较好,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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